众聚集地消防安全如何落实?重点条文整理好,速看!

2021-12-13





为规范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落实单位消防安全责任,提升消防安全管理水平,依据《消防法》规定建筑构件、建筑材料和室内装修、装饰材料的防火性能必须符合标准;没有标准的,必须符合行业标准。


公共聚集地室内装修、装饰,应当按照消防技术标准的要求,使用不燃、难燃材料。

公众聚集场所是指宾馆、饭店、商场、集贸市场、客运车站候车室、客运码头候船厅、民用机场航站楼、体育场馆、会堂以及公共娱乐场所。其中,公共娱乐场所是指向公众开放的下列室内场所:影剧院、录像厅、礼堂等演出、放映场所;舞厅、卡拉OK厅等歌舞娱乐场所;具有娱乐功能的音乐茶座和餐饮场所;游艺、游乐场所;保龄球馆、旱冰场、桑拿浴室等营业性健身、休闲场所。

装修材料按其使用部位和功能,可划分为顶棚装修材料、墙面装修材料、地面装修材料、隔断装修材料、固定家具、装饰织物、其他装修装饰材料七类。

装修材料按其燃烧性能应划分为四级:

建筑内部装修不应擅自减少、改动、拆除、遮挡消防设施、疏散指示标志、安全出口、疏散出口、疏散走道和防火分区、防烟分区等;消火栓箱门不应被装饰物遮掩,消火栓箱门四周的装修材料颜色应与消火栓箱门的颜色有明显区别或在消火栓箱门表面设置发光标志;疏散走道和安全出口的顶棚、墙面不应采用影响人员安全疏散的镜面反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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