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退”为进,深筑人造板产业“生命线”

2020-10-15

以农林剩余物为原料生产加工的综合利用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因关乎人造板企业的生存发展,也关乎到农林剩余物的可持续利用,被称为人造板行业的“生命线”。这项政策自2001年实施以来,十几年的时间里几经波折,但最终在中国林产工业协会以及人造板会员企业的积极争取和共同努力下得以无限期施行。

        1996年,综合利用农林剩余物生产人造板的增值税优惠政策开始在林业系统内部森工企业执行。

        2001年,由于综合利用成效显著,随着林业天保工程的启动,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在全国涉林企业全面实施,期限5年。优惠政策到期前,中国林产工业协会组织企业座谈,邀请政策起草相关人员到企业调研,同时提交人造板骨干企业的汇报材料。

        2006年,优惠政策的文件迟迟没有公布,企业看不到退税希望,人造板价格持续大幅增长,市场引起恐慌。中国林产工业协会及时召开了重点地区有关企业座谈会,要求骨干企业稳定市场价格,并抽调地方林业系统有经验的老同志陪同国家有关部门到主要林区和生产企业考察调研,同时通过媒体呼吁继续执行优惠政策。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2006年底,继续执行优惠政策的文件终于发布,但只延续3年,即执行到2008年底。

        2008年初,协会向有关部门提交了申请优惠政策延续的报告,并组织企业进行了多次座谈和汇报。2009年底延续优惠政策的文件出台,不过这次政策有较大变化,一是剩余物范围扩大,增加了农作物秸秆和蔗渣;二是产品目录进行了调整,由6类增加到8类,三是退税期限缩短为两年,即执行到2010年底;四是退税比例逐年降低,即2009年退100%,2010年退80%,预示着此项优惠政策将逐年取消。

        2010年初,为了力争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能够长期延续,在众多人造板企业的强烈呼吁和委托下,中国林产工业协会成立了涉林企业税费优惠政策调研工作组,历时3个多月,对100多家涉林企业进行了问卷调查,组织人造板行业主流企业对“退税政策”所产生的影响进行了调研和论证,在对16家企业进行实地调研的基础上,形成调研报告的初稿,发送给有关地方政府和企业广泛征求意见,并委托全国7个省、4个地区的部门、协会协助调研论证,分地区组织企业调查座谈,汇集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10月10日,全国人造板行业可持续发展国际研讨会在西安杨凌召开,会上陕西中兴林产、广西三威等近百家人造板企业代表联合签名,共同呼吁延续并完善以农林剩余物为原料的综合利用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现场向中央有关部门递交了申请报告和呼吁书。杨凌会议后,协会通过报刊媒体宣传了延续优惠政策的重大意义和必要性。2011年初又通过人大代表柏广新(吉林森工董事长)在十一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上向财政部提交了建议提案,财政部对建议进行了答复。

        2011年11月21日,财税[2011]115号文件“关于调整完善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及劳务增值税政策的通知”发布,文件在2009年通知的基础上,取消了政策截止期限,即该项优惠政策将无限期执行。

        十几年来,我国实行的以林区“三剩物”和次小薪材为原料生产加工的综合利用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有力地推动了我国林产工业的快速发展,大大提高了我国森林资源的综合利用率。我国人造板生产及其上下游产业共创造了5000多万个劳动力就业机会,使1亿多农民从中受益,真正实现了农民增利、企业增效、财政增收的多方共赢局面。因此,我国农林剩余物综合利用产品增值税政策是一项既兴农富民又推动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好政策,是关乎全国6000多家人造板企业生死存亡的“生命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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